?呂梁左表墓?jié)h畫像石題銘考釋
呂梁左表墓?jié)h畫像石題銘考釋
摘 要:離石馬茂莊漢畫像石墓墓主左表的上級長官為使(護)匈奴中郎將,中郎將為宮廷禁衛(wèi)武官,自武帝時起經(jīng)常出使匈奴。東漢初南匈奴內(nèi)遷后,使匈奴中郎將設為常駐邊郡的固定官職,擁有使者身份和節(jié)杖,職權甚重。左表在幕府中擔任奏曹史,負責起草給朝廷的章奏,是重要的文書工作,并非隨事增置、掌管財賦出納的吏員。其墓室稱作“萬年廬舍”,表示希望死后的住宅能夠永久保存。
關鍵詞:左表墓;使者;使匈奴中郎將;奏曹;廬舍
民國八年(1919)在山西離石縣馬茂莊發(fā)現(xiàn)的東漢左表墓?jié)h畫像石是馳名中外的藝術珍品,中央電視臺曾在《國寶檔案》節(jié)目中分兩期予以專門介紹。在出土的14塊畫像石中,有10塊現(xiàn)存于山西省博物館,2塊收入離石漢畫像石博物館,另有2根刻有文字的墓表被古董商販賣出境,現(xiàn)在加拿大多倫多市皇家安大略博物館陳列。墓表題銘字體為八分書,筆劃遒雋,內(nèi)容反映了墓主的姓名、籍貫、官職和墓室的建造年代,分別為:
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莫府奏曹史西河左表字元異之墓[1]166-167
左表墓畫像石拓片
(以上圖片來自《山西離后左表墓?jié)h畫像石藝術》,作者王君)
上述文字引起學者們的關注,曾對其進行過解讀;①筆者認為還可以商榷與深入闡釋,以便詳細說明其蘊含的社會內(nèi)容?,F(xiàn)考證如下:
一、墓主的上級長官
據(jù)題銘所言,墓主左表是在“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莫府”中擔任吏職。謝國楨先生云:“查劉昭補《后漢書·百官志》無持節(jié)中郎幕府奏曹史的名稱,而有‘使匈奴中郎將’的職銜?!闭J為墓石文中之“持節(jié)中郎將”當即“使匈奴中郎將”,是東漢政府為防衛(wèi)及輯睦居于西河、五原等地的南匈奴所設置,為左表的上級長官。 ②筆者贊同其觀點,并對這一官職的性質(zhì)、特點與源流演變作如下補充。
中郎將原為宮廷的禁衛(wèi)武官。漢代皇帝的侍從警衛(wèi)稱“郎”或“郎官”,《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曰:“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多至千人?!?[2]727《后漢書·百官志五》曰:“凡郎官皆主更直執(zhí)戟,宿衛(wèi)諸殿門,出充車騎。唯議郎不在直中?!?[3]3575其長官在秦及漢初稱郎中令,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光祿勛,屬官有五官中郎將和左右中郎將共三人,東漢增置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皆為皇帝近臣,平時隨駕護衛(wèi),戰(zhàn)時或領兵出征。自武帝以來,漢朝與匈奴的作戰(zhàn)和交往日益頻繁,開始派遣宮內(nèi)親信的中郎將擔任使者來往聯(lián)絡?!稘h書·蘇武傳》記載天漢元年(前100)匈奴送還以前被扣留的漢使路充國等,“武帝嘉其義,乃遣(蘇)武以中郎將使持節(jié)送匈奴使留在漢者,因厚賂單于,答其善意”。 [2]2460這是“使匈奴中郎將”或“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的起源。據(jù)廖伯源先生《漢代出使匈奴事例表》統(tǒng)計,從成帝時起至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50),漢朝出使匈奴共二十三次,“其中正使者為中郎將之事例有十八次,二十人次??梢娮猿傻凼?,派遣中郎將處理匈奴事務成為慣例”。 [4]242-243
在上述階段,使匈奴中郎將的“使者”身份只是臨時的,完成任務回國后即予以解除。東漢建武二十四年(48),匈奴內(nèi)亂分裂為南北二部,南單于歸漢。至二十六年(50)冬,南匈奴戰(zhàn)敗勢弱,請求內(nèi)遷獲得準許?!坝谑菑驮t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因使中郎將段郴及副校尉王郁留西河擁護之,為設官府、從事、掾史?!?[3]2945從此開始,東漢政府將“使匈奴中郎將”設為固定的官職,建立行政機構并長期駐守邊郡,正式對南單于所部實行監(jiān)護,不再是過去的臨時差遣了?!逗鬂h書·光武帝紀下》載建武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wèi)護之?!崩钯t注曰:“中郎將即段郴也。《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屯西河美稷縣’也?!?[3]78是說使匈奴中郎將的治所在西河郡美稷縣,即今內(nèi)蒙古準格爾旗西北。據(jù)周振鶴先生考證,至靈帝中平年間南移到今山西汾陽縣西北。[5]680
“使匈奴中郎將”又稱“護匈奴中郎將”,其特殊職權在于擁有“使者”身份與節(jié)杖。漢代使者為皇帝委派之代表,或出使外國,或巡視境內(nèi),能夠以天子名義發(fā)布命令,各級官員必須服從,其權力甚重,類似后代的欽差大臣。兩漢史料反映使者的任務幾乎無所不包,涉及司法審判、對外交往、對地方官員的獎懲任免、視察賑災與發(fā)兵作戰(zhàn)等許多領域,并根據(jù)所執(zhí)行的任務持有詔書或虎符、節(jié)、斧鉞等信物。左表的長官為“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所掌握的“節(jié)”是身份憑證和最高權力象征,其形制為一根竹節(jié)制作的權杖,裝飾有三重牛尾毛。李賢注《后漢書·光武帝紀上》“持節(jié)北度河”句曰:“節(jié),所以為信也,以竹為之,柄長八尺,以旄牛尾為其毦三重。馮衍與田邑書曰:‘今以一節(jié)之任,建三軍之威,豈特寵其八尺之竹,犛牛之尾哉!’” [3]10-11顏師古注《漢書·高帝紀上》“封皇帝璽符節(jié)”句曰:“節(jié),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jié),因以為名,將命者持之以為信。” [2]23朝廷派遣出使的大臣往往被賜予節(jié)杖,表示他代表皇帝,握有生殺決斷之權。《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擁節(jié),秩比二千石?!?[3]51如果遇到突發(fā)事變,來不及請示朝廷,他即有權臨機處置。例如《后漢書·陳龜傳》記載:“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nèi)叛,促令自殺?!?[3]1692從而平息了這場動亂。使匈奴中郎將被授予節(jié)杖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可以根據(jù)形勢需要調(diào)發(fā)當?shù)剀婈?。漢朝使者以節(jié)發(fā)兵的事例,如武帝即位初決定救援東甌,反擊閩越入侵,“乃遣莊助以節(jié)發(fā)兵會稽。會稽太守欲距不為發(fā)兵,助乃斬一司馬,諭意詣,遂發(fā)兵浮海救東甌”。 [6]2980又巫蠱之禍時,太子劉據(jù)遣使“以節(jié)發(fā)兵,與丞相劉屈氂大戰(zhàn)長安,死者數(shù)萬人”。 [2]209使匈奴中郎將手下沒有多少軍隊,他對南單于所部的監(jiān)護要依靠西河郡的兵馬。朝廷在建武二十六年冬,“令西河長史歲將騎二千,弛刑五百人,助中郎將衛(wèi)護單于,冬屯夏罷,自后以為?!?。 [3]2945手中擁有節(jié)杖,就可以在緊急時指揮調(diào)遣當?shù)丶案浇鸟v軍,以便及時鎮(zhèn)壓反叛,保持安定。
二、墓主的任職機構及其職務
題銘反映墓主左表是在使匈奴中郎將的“莫府”中任職,“莫府”即“幕府”,是漢代將軍出征時處理日常軍務的辦公機構,其淵源可追溯到戰(zhàn)國?!妒酚洝?a href='/lianpo/' target=_blank>廉頗藺相如列傳》曰:“李牧者,趙之北邊良將也。常居代雁門,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為士卒費?!迸狍S《集解》引如淳曰:“將軍征行無常處,所在為治,故言‘莫府’。莫,大也。”司馬貞《索隱》曰:“如淳解‘莫’為‘大’,非也。崔浩云:‘古者出征為將帥,軍還則罷,理無常處,以幕帟為府署,故曰莫府?!瘎t‘莫’當作‘幕’字之誤也?!?[6]2449據(jù)《后漢書·百官志一》記載,東漢作戰(zhàn)出征時,將軍的幕府僚屬如下:“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掾?qū)俣湃?。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3]3564使匈奴中郎將是朝廷派駐邊郡的常設官員,配置僚屬的情況與上述將軍幕府大同小異。例如,其麾下也有領兵的司馬?;傅?a href='/yongkang/' target=_blank>永康元年(167)冬,西羌抄掠三輔,護匈奴中郎將張奐“遣司馬尹端、董卓并擊,大破之”。[3]2140亦有從事二人,見《后漢書·百官志五》:“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護南單于。置從事二人,有事隨事增之,掾隨事為員?!?[3]3626和帝永元二年(90)因匈奴歸順者眾多,朝廷批準增加使匈奴中郎將的從事員數(shù)?!笆菚r南部連克獲納降,黨眾最盛,領戶三萬四千,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勝兵五萬一百七十。故從事中郎將置從事二人,耿譚以新降者多,上增從事十二人?!?[3]2953-2954南單于遣侍子入朝時,“中郎將從事一人將領詣闕”。 [3]2944朝廷另派官員來往迎送,“單于歲遣侍子來朝,謁者常送迎焉,得賂弓馬氈罽他物百余萬。謁者事訖,還具表付帑藏,詔書敕自受”。 [3]3626
使(護)匈奴中郎將的副職,西漢有“副中郎將”,[2]2460東漢史籍未見,僅有“副校尉王郁”;[3]2943另外也未設“長史”一職,如前所述,只有“西河長史”率領當?shù)夭筷爡f(xié)助護衛(wèi)。值得注意的是,使匈奴中郎將的幕府內(nèi)設立了一項特殊官職,專門帶領一支小部隊跟隨單于?!傲钪欣蓪⒅冒布蚴罚瑢⒊谛涛迨?,持兵弩隨單于所處,參辭訟,察動靜”。 [3]2944以便對其執(zhí)行嚴密的監(jiān)控。至于其幕僚中處理日常庶務的下級文職人員,亦未見有詳細記載?!稘h官儀》僅籠統(tǒng)地說使匈奴中郎將,“擁節(jié),屯中步南,設官府掾史”。 [3]3626左表墓題銘記載他在幕府中擔任“奏曹史”,謝國楨先生云:“查劉昭《后漢書·百官志》無持節(jié)中郎將幕府奏曹史的名稱”,認為左表“似為中郎將幕府中隨事增置之掾史”,其職責是“出納詔令文書,典司氈罽貨物,口銜號令,操縱事權,實出掾史之手,是一個美差肥缺”。③對此筆者有不同看法,因為從史籍記載來看,“奏曹”是漢代公卿及州郡牧守府中普遍設置的機構,掌管起草給朝廷的章奏,未見有負責財賦出納的情況,其吏員有掾、史、書佐。嚴耕望先生曾考證:“《續(xù)志》,三公府有‘奏曹,主奏議事?!嘤凶嗖堋W嗖苻蛞姟秲蓾h金石記》卷一一《倉頡廟碑陰》及《御覽》二五九引《風俗通》,史見《吳志·太史慈傳》、《兩漢金石記》七《竹葉碑》。而《張納碑》有二人。書佐見《隸續(xù)》一七《魯峻石壁畫像》。而本所藏漢殘石有奏曹掾,即郡奏曹掾。衛(wèi)宏《漢舊儀》,丞相設四科辟,‘三科曰明曉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補四辭八奏?!萌松w同?!?[7]126地方長官給朝廷的奏章,內(nèi)容為匯報情況、表述政績和請示訴求,如果措辭得當,會使天子和公卿滿意其工作,批準其請求;反之則可能造成君臣的反感,影響上奏官員的仕途,甚至會危及他的身家性命,因此封疆要員都對起草奏章非常重視,必須用心腹親近、文采出眾之人來擔任奏曹掾史,以保證不出差錯。據(jù)史書所載,重要的章奏甚至會召集全體文吏商議決定。例如禰衡投奔荊州刺史劉表,“劉表及荊州士大夫先服其才名,甚賓禮之,文章言議,非衡不定。表嘗與諸文人共草章奏,并及其才思。時衡出,還見之,開省未周,因毀以抵地。表憮然為駭。衡乃從求筆札,須臾立成,辭義可觀。表大悅,益重之?!?[3]2657他后來被遣送到江夏太守黃祖門下,“衡為作書記,輕重疏密,各得體宜。祖持其手曰:‘處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也’”。 [3]2657由此可見起草奏章文書工作之重要,故奏曹應屬于常設機構,而并非隨事增置。嚴耕望經(jīng)研究認為,奏曹只是在秩二千石以上的官員府中設置,如公卿與州郡牧守,縣級部門則無。④如前所述,使(護)中郎將秩比二千石,所以具備了設置奏曹的資格。左表墓題銘載其建造時間為桓帝和平元年(150),謝國楨先生考證:“漢桓帝派遣的任使匈奴中郎將有皇甫規(guī)、張奐、郭太等人。據(jù)《后漢書》記載,張奐任中郎將時在桓帝初年,左元異既非死于和平元年,他任奏曹史應在皇甫規(guī)、張奐時期?!雹?/p>
三、“廬”與“廬舍”
左表墓題銘稱:“和平元年西河中陽光里左元異造作萬年廬舍”,其中“西河中陽光里”是墓主的籍貫,據(jù)《后漢書·郡國志五》記載,西河郡治離石,所轄十三縣內(nèi)有中陽,即今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境?!肮饫铩睘樽蟊砭幼≈孛?,按漢代地方行政組織縣下為鄉(xiāng),鄉(xiāng)下為里,但公文中記述某人籍貫時通常只寫縣、里而不提鄉(xiāng)名,居延漢簡中其例甚眾,恕不贅舉,故左表墓銘也遵從此項慣例,免去鄉(xiāng)名的撰寫。題銘稱墓室為“萬年廬舍”,下文試考其詳。
“廬”之初義為簡易的棚屋?!对姟ば⊙拧ば?a href='/nanshan/' target=_blank>南山》曰:“中田有廬,疆場有瓜。”鄭玄箋曰:“中田,田中也。農(nóng)人作焉,以便其田事?!?[8]471《漢書·食貨志上》言周代民居,“在野曰廬,在邑曰里……春令民畢出在野,冬則畢入于邑?!鳖亷煿抛ⅲ骸皬]各在其田中,而里聚居也?!?[2]1121又云:“廬,田中屋也。春夏居之,秋冬即去?!盵2]1119當時農(nóng)民各在自己耕種的田中搭建草棚,以躲避風雨,就近耕種,守護莊稼。秦漢亦然,稱之為“田廬”。如劉邦任亭長時,“與呂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 [9]301張玄“自田廬被褐帶索”,[3]1244前往游說車騎將軍張溫。皇宮中亦有供值班官員士兵暫居之“廬”,如《漢書·外戚傳上》曰:“上官桀謀反時,(許)廣漢部索,其殿中廬有索長數(shù)尺可以縛人者數(shù)千枚,滿一篋緘封。”顏師古注:“殿中廬,桀所止宿廬舍在宮中者也?!?[2]3964-3965《漢官解詁》云:“衛(wèi)尉主宮闕之內(nèi),衛(wèi)士于垣下為廬,各有員部?!盵10]14環(huán)繞宮墻的衛(wèi)士棚屋又稱“周廬”,趙高在望夷宮發(fā)動政變時,“縛衛(wèi)令仆射,曰:‘賊入此,何不止?’衛(wèi)令曰:‘周廬設卒甚謹,安得賊敢入宮?’”裴骃《集解》注:“《西京賦》曰:‘徼道外周,千廬內(nèi)傅。’薛綜曰:‘士傅宮外,內(nèi)為廬舍,晝則巡行非常,夜則警備不虞?!?[6]274-275在其他地點臨時構建的房屋亦可稱“廬”,而“舍”則指固定的住宅。如《后漢書·劉平傳·序》載薛包被父母責令分居后,“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歐杖。不得已,廬于舍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于里門,昏晨不廢。積歲余,父母慚而還之”。 [3]1294但是在東漢,“廬舍”兩字合成一詞卻往往用來泛指官員及百姓的住宅,少見表示草棚的事例。如樊重,“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 [3]1119《后漢書·董卓傳》曰:“是時洛中貴戚室第相望,金帛財產(chǎn),家家殷積。卓縱放兵士,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謂之‘搜牢’?!?[3]2325左表視其墓室為死后的住宅,希望能夠永久保存,故稱作“萬年廬舍”。同類情況可以參考各地出土的東漢畫像石題記,或稱為萬年室、萬歲室、萬歲堂、萬歲室宅、萬歲吉宅、萬歲神室、千萬歲室宅等,都是指安葬的墓室。古人視死如生,將死者埋葬的墓室稱為“宅”“舍”“室”“居”“宅舍”“宅兆”“室宅”“廬舍”“吉宅”等,都是和生人一樣,萬年、萬歲、千萬歲者蓋言其永久、久遠之意。⑥
綜而述之,墓表上的題銘表示左表的上級長官為使(護)匈奴中郎將,負責監(jiān)護單于,安輯邊郡胡族;由于責任重大,故被朝廷授予使者身份與節(jié)杖,有便宜行事決斷的權力。左表的奏曹史亦為幕府中緊要職務,受到主官的重視。他的墓葬浮侈奢華,反映出生前的富有,應該與其掌握的職權與幕府中的重要地位有關,看來是屬于西河地區(qū)的豪吏,而并非普通的文書人員。
注釋:
①⑤參見謝國楨《跋左元異墓石陶片拓本》,《文物》1979年第11期;馮軍平、郝慧芬:《離石漢代畫像石題刻》,《山西檔案》2012年第6期。
②③參見謝國楨《跋左元異墓石陶片拓本》,《文物》1979年第11期。
④ 參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29~233頁。
⑥參見吳鎮(zhèn)烽《秦晉兩省東漢畫像石題記集釋》,《考古與文物》,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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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廖向東)
作者簡介:趙 元(1957-),男,山西興縣人,呂梁學院歷史文化系副教授。
基金項目:呂梁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呂梁歷史人物研究”(RKX201330-5)
轉(zhuǎn)載自 《浙江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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