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向企業(yè)收取管理費合法
推薦您了解一下相關土地法,你也可以去【聚土】免費咨詢下土地糾紛類問題。我給你看一些相關土地糾紛類問題吧。 1 農村土地糾紛 一直以來,中國對土地法和土地權利的研究、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做得很不夠,有關土地權利的著述較少,專門的土地權利糾紛典型案例及裁判編撰更是稀缺。雖然在《物權法》頒布施行前后,我國加強了有關物權的研究,也出版了不少有關物權、土地權和相關民商事糾紛案例的書籍。但是,它們要么僅是其中一部分內容涉及土地權利,要么僅為有關土地權糾紛方面的簡單讀物,所選的案例多不具有代表性,與現(xiàn)實社會生活和司法實踐相脫節(jié),所涉及土地權利糾紛的廣度、深度都存在著不足,人們無法從中得到權威、中肯的答案和應有的指導。故嚴格地說,目前國內尚缺少關于土地權利糾紛方面權威性的典型案例選編和裁判指導用書。這與土地權利作為國民最重要的財產權利、土地權利糾紛案件作為我國最主要案件之一的地位嚴重不相稱,不能不說是一大憾事!而本書的出版,力圖彌補這一方面的空白。 2 農村土地糾紛處理辦法 1、自行換地無效 裁決恢復返還 2、未簽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鄉(xiāng)包地被駁 3、擅自將轉包的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是否受國家法律保護? 4、吉林省九臺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裁定 5、承包地“去留與否”有“前提條件” 6、四川省蓬溪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關于高坪鎮(zhèn)馬家溝村二社梁敦光與梁敦剛土地承包糾紛的裁決書 7、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汀羅鎮(zhèn)前邵村村民委員會與邵云永、崔英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 8、上訴人廖深華與被上訴人廖雄輝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 9、海南省文昌市新橋鎮(zhèn)昌美村委會牛嶺經濟社訴周金英因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 10、承包方有權收回代耕的土地 11、承包方有權收回代耕的土地 12、承包期內果園可以有償轉包 13、一起罕見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 14、項惠金訴福建省連城縣朋口鎮(zhèn)人民政府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案 15、陳小豬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勝訴 16、土地承包合同無效,責任由誰來承擔 17、“農轉非”轉出的土地承包權糾紛 18、本案原告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19、從一起征用土地糾紛案看法律與習慣的沖突 20、一場土地糾紛引出的十起官司 21、陸兆如、佛山市順德區(qū)倫教街霞石村股份合作社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上訴案 22、對一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的分析思考 自行換地無效 裁決恢復返還 發(fā)表日期:2004年6月21日 出處:農民日報 作者:張愛民 日前,江蘇省豐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依法對石淑華與張愛金等8戶農民農村? ?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作出雙方將互換的承包地恢復原狀,予以返還的裁決。 1994年,石淑華作為家庭承包方與發(fā)包方本村村民委員會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東西長127米,南北寬14.2米,面積為2.62畝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且一直用于農業(yè)生產經營。 2004年4月16日,縣政府為石淑華補發(fā)了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該證書載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后石淑華又取得0.51畝土地用于農業(yè)生產,兩宗土地面積。 2003年7月,石淑華與張愛金等8人自行達成口頭協(xié)議,將位于該村西石淑華正在經營的3.13畝承包地一貫制,準備用于包括石淑華在內的9戶建房所用,后未能辦妥建房手續(xù)。并且,石與張等8戶達成的口頭協(xié)議,未經村委會同意并報發(fā)包方備案。但協(xié)議達成后,張愛多等8戶農民在石淑華的土地上進行了生產經營。石淑華要求返還自己的承包地,并賠償損失300元未果,遂申請至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 3 農村土地糾紛調解案例 豐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法庭經過審理該案,查明上述事實后認為,石淑華對依法取得的3.13畝承包地擁有合法經營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石淑華與張愛金等8戶農民以口頭方式地進行承包地互換,其互換目的在于改變土地承包用途,其流轉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該協(xié)議為無效協(xié)議。申請人石淑華雖然有權主張自己合法承包經營權,但其作為意向建房9戶人之一,自身亦有過錯,應承擔一定責任。張愛金等人無權占有或強迫他人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其占有、使用的該承包地應依法恢復原狀,予以返還。 為此,豐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依法裁決被申請人于裁決書生效后七日內,將與申請人互換的承包地恢復原狀予以返還,申請人的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未簽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鄉(xiāng)包地被駁 發(fā)表日期:2005年6月22日 出處:中國農經信息中國 因外出打工,兩農民在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未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今年二人回到家鄉(xiāng)要求繼續(xù)承包土地未果,遂將各自所在村的村委會告上法庭。近日,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他們的訴訟請求。 董某和孫某分別是哈市延壽縣福山村和新興村的村民。他們因外出打工,在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都未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2004年初,二人回到家鄉(xiāng),要求繼續(xù)承包土地,但此時他們原先承包的土地早已轉包他人,董某和孫某將各自的村委會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會返還他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董、孫二人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沒有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雙方沒有形成權利義務關系。他們二人外出打工回鄉(xiāng)要求承包土地,應通過民主協(xié)商,由各自的村委會從現(xiàn)有機動地中予以調整,遂駁回了他們的訴訟請求。二人不服向哈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哈市中級法院經過審理,當庭對這兩起案件進行了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二人的上訴。 擅自將轉包的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是否受國家法律保護? 自貢市貢井區(qū)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書 (2005)貢井土裁自第(1)號 申請人: 余佰海 性別:男 年齡:63歲 職業(yè):農民 住址: 貢井區(qū)五寶鎮(zhèn)照石村3組 被申請人:曾志良 性別:男 年齡:35歲 職? ??:農民 住址: 貢井區(qū)五寶鎮(zhèn)照石村2組 申請人余佰海于2005年8月20日向自貢市貢井區(qū)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土地流轉糾紛仲裁一案,經審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 申請人理由:我家8人,于1996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止,向貢井區(qū)五寶鎮(zhèn)照石村3組依法承包土地6.374畝。2000年8月5日,余佰海未征得全家土地承包人同意,個人與曾志良簽訂了土地轉包合同。爾后曾志良在轉包地上種上葡萄,部分土地經營不善荒廢,水土大量流失,導致轉包地界址不清,地址不明,土地質量嚴重下降。且曾志良在沒有報土地發(fā)包方和鄉(xiāng)鎮(zhèn)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備案的情況下,擅自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并收取每份承包地100元的土地轉包金。申請人所承包的6.374畝土地屬國家基本農田。一年以來,因曾志良上述行為,申請人請求收回轉包地,而曾志良無視法律及政策和合同規(guī)定。不正視客觀現(xiàn)實的變化而強行所為,致使糾紛產生,經村、鎮(zhèn)多次調解未果,特申請自貢市貢井區(qū)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
村委會如果為企業(yè)提供了服務,如垃圾轉運、治安聯(lián)防隊等工作,可以適當收取管理費用,其它無名目、無實際服務工作的費用,企業(yè)可以拒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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