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親自設(shè)計改建的四合院
魯迅 攝于1925年
人們熟知魯迅是一位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其實他還是一位優(yōu)秀的設(shè)計師。魯迅的設(shè)計造詣非常深厚,比如他設(shè)計的北京大學的?;昭赜弥两?,他的書籍裝幀設(shè)計引領(lǐng)近代潮流,他甚至還設(shè)計了中華民國國徽圖樣……
魯迅設(shè)計的書籍封面
魯迅參與設(shè)計的中華民國國徽
本文要介紹的是魯迅先生的建筑設(shè)計作品:位于西三條胡同21號的小院,現(xiàn)為北京魯迅故居。
北京魯迅故居,位于阜成門內(nèi)西三條21號,是魯迅1923年底購買的。
1924年春天魯迅親自設(shè)計改建成一座四合院,1924年5月至1926年8月魯迅在此居住,是魯迅在北京生活的最后一處住所。
此后,1929年5月和1932年11月,他兩次自滬返京探望母親,也曾在此小住。
在此居住期間,魯迅寫下了《華蓋集》、《墳》、《野草》、《彷徨》等作品,并且主持編輯了《莽原》、《語絲》等刊物。
魯迅設(shè)計手稿
北京魯迅故居現(xiàn)狀平面圖
這里引用一些游客的文字描述:
這是一所地道的北京小四合院,一進式,門牌號為阜成門西三條21號。1924年,先生花800大洋買下了這所宅院,親自設(shè)計改造了某些地方后,這里便成了先生在北平的第四處住地。按理,800大洋不是個小數(shù)目,但這所宅院真的很小。
步入故居院門,只見青磚灰瓦,朱漆門窗,魯迅栽種的3株丁香樹仍枝繁葉茂。
院里有二株白丁香,并不很大,但樹蔭覆蓋了整院。后園有口井,圍著白色的柵欄,柵欄后有棵黃刺梅,枝繁葉茂。據(jù)傳,白丁香和黃刺梅都是先生當年手植的。
北邊的3間正房,中間堂屋是洗漱和吃飯的地方。其東是魯老太太臥室,先生常和老人在此拉家常;西是先生原配朱安臥室。
堂屋向北接出去的一間八九平方米的小屋,是魯迅的寫作室兼臥室,很小,是先生當年設(shè)計擴建的。北邊窗下,用長板凳和木板架起一張單人床,床上放著被褥和枕頭。
東邊靠墻放一張三屜桌和一把藤椅,桌上放著硯臺、毛筆、茶杯和一盞煤油燈,墻上掛有魯迅留日時的老師藤野的照片。
但這間小屋名氣很大,這就是著名的“老虎尾巴”,先生許多名篇便是在這間小屋里完成的。
通往后園的小道在北屋西側(cè),小道旁有一株高大的棗樹,但這株棗樹不是先生在名篇《秋夜》中所寫的棗樹。
“在我的后園,可以看見墻外有兩株樹。一棵是棗樹,還有一棵也是棗樹……”
——魯迅《秋夜》
故居的東、西廂房為儲藏室和傭人居室。
故居的3間南房是藏書兼會客室,屋里放有桌椅、書柜,里邊套間還放有床鋪。當年這里經(jīng)常高朋滿座,魯迅在此接待來訪的作家和進步青年。“女師大風潮”和“三·一八”慘案時,許廣平曾同許羨蘇一起在此避居。
院外胡同
保留的門牌號
正門
二門
主院:正房、西廂房
兩株白丁香
東廂房
后院門
后院門內(nèi)
后院、水井
后院綠植
正房
堂屋
堂屋局部
東間:母親魯瑞的臥房
東間:母親魯瑞的臥房
西間:原配朱安臥房
堂屋后面的“老虎尾巴”
魯迅書房兼臥室
魯迅書桌
南房:藏書兼會客室
南房中間
南房西間
南房東間
會客廳
(青年畫家陶元慶1926年送給魯迅的碳畫像)
附錄:
魯迅在北京的住房經(jīng)歷
1912年5月,魯迅隨臨時政府教育部從南京遷來北京,最初住在宣武門外南半截胡同“紹興縣館”,在這里住了七年半,開始了他創(chuàng)作的生涯,而且是“一發(fā)而不可收”,寫下了許多不朽的作品,著名的《狂人日記》、《孔乙己》、《藥》、《明天》、《一件小事》等膾炙人口的小說,都是在這里寫成的。
1919年,魯迅在紹興老家合族共居的老房賣掉了,他用分得的款購置了新街口公用庫八道灣11號一所院落寬敞的房子,并遷此居住。同年12月,又將在紹興的母親、朱安夫人和周建人及其家屬等都接來北京,全家住進八道灣。魯迅在這里居住的三年多時間里,曾接待盲詩人愛羅先珂,并發(fā)表了著名的《阿Q正傳》、《風波》、《故鄉(xiāng)》、《社戲》,翻譯了《愛羅先珂童話集》等一百多篇譯作。
直到1923年8月因與周作人夫婦的矛盾尖銳化,被迫遷出八道灣,租了西四磚塔胡同61號內(nèi)的三間北房。這里房屋窄小,環(huán)境嘈雜,但在這里魯迅仍寫了《祝?!?、《在酒樓上》、《幸福的家庭》等,以及《娜拉走后怎樣》、《未有天才之前》等十多篇著名的小說及論文。
為了尋找一個安定的環(huán)境,也為了使母親搬出八道灣的要求能實現(xiàn),魯迅帶病跑遍了宣武門、西直門、德勝門、阜成門等十幾處地方看屋。1923年12月,在許壽裳、齊壽山等朋友的幫助下,借錢買下了宮門口西三條21號六間舊房。
由于房子太破無法居住,魯迅又親手操辦了這所房子的改建工程,現(xiàn)在還保留了魯迅當年為改建房屋親手繪制的房屋設(shè)計圖和魯迅親筆記下的修建工人付款折,以及當年購買修繕材料的票據(jù)等。從1923年10月30日確定購買此房,到1924年5月修建完成,魯迅整整忙了大半年。從房屋設(shè)計到擬訂《做法清單》,從請瓦工、木工、油漆工,到“看卸灰”,“買玻璃”都是自己經(jīng)手辦的。
這一方面是為了保住房屋的質(zhì)量,同時更主要的是為了節(jié)省開支。當年魯迅為修建此房所欠的款,直到1926年8月收到廈門大學付給的薪金后才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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