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窯遺址位于登封市區(qū)東南約7公里的東金店鄉(xiāng)程窯村北的臺地上,西臨雙溪河(書院河)、岳村,東臨告成鎮(zhèn)西范店村,北靠丘陵、南臨程窯村,遺址北部有朱口至西范店鄉(xiāng)間公路一條,遺址處在河岸的二級臺地上,遺址范圍地勢高,周圍低,該遺址于1977年河南省文物工作隊(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登封告成王城崗遺址發(fā)掘期間,組織對嵩山地區(qū)潁河兩岸古文化遺址調查時被發(fā)現(xiàn),1979年春河南省文物工作隊趙會軍、曾曉敏等同志對該遺址進行了試掘,試掘面積75平方米。1984年河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時,登封文物工作者對該遺址作了調查,1987年3月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程窯遺址為第一批文物保持單位,2000年6月28日登封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程窯遺址的保護范圍。
程窯遺址自發(fā)現(xiàn)以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登封工作站對該遺址進行過多次調查并試掘,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對遺址進行多次調查,經(jīng)過調查及試掘,基本弄清了該遺址的文化內涵,它是一處河南龍山文化與二里頭文化類型遺址,并有春秋戰(zhàn)國文化遺存,它與王城崗遺址的文化類型相同,地域僅相距四公里,又都在歷史文獻記載的夏人活動區(qū)域,因此它對探索研究夏文化具有重要的價值。遺址文化內涵豐富,文化層厚度1—3.5米,面積近10萬平方米。
第五批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信息來源:鄭州市文物局